各分工会:
现将云南省总工会《第二十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予以转发,并就落实好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关于对第二十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动员,确保医互工作圆满完成
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和倡导“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新时代职工队伍团结理念。职工之间应以医疗互助活动为载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让广大职工在减轻医疗负担的同时,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情谊。要广泛宣传,让互助互济精神深入人心。确保医疗互助活动圆满顺利完成。
二、第二十期医疗互助相关工作安排
(一)参互对象:凡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参加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参加了上一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退休职工,均可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第十八期)》(云工通〔2021〕22号)通知下发以来,凡当期医疗互助活动时未参加上一期医互活动的退休人员,不再接受参加医互活动。
(二)互助期限:第二十期互助期限为一年,即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三)第二十期缴纳互助金标准为:1.本期互助金标准为每人 120 元,按云工发﹝2018﹞44号、昆工办﹝2021﹞9号文件精神,学校工会给予参加第十九期活动的在职会员补助每人35元,实际按每人 85 元交纳。2.为切实维护职工医疗健康权益,各二级工会要努力宣传、正确引导、有效组织,鼓励职工 100% 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四)2024年1月—3 月,为全省第十九期支出结算、第二十期宣传组织时间,暂不办理补助申请及审批。第十九期补助办理时间最长延至 2024年6月30日。
(五)第二十期医互活动补助办理时间为 2024年4月1日至 2025年6月30日。
(六)第二十期的补助政策详见《第二十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七)交款时间及方式:各分工会第二十期缴费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5日。届时,请各分工会及时将医疗互助金通过现金方式存入学校工会对公账户,并将存款单据凭证及《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参互报表》原件交到工会张磊老师做登记,电子版通过QQ邮箱发送。
账户名称:中华教育工会昆明学院委员会
账号:250202450902492055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区支行
附件:1.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第二十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2.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参互报表
中华教育工会昆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